医保局: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转换,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优化
近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有关“十四五”计划的医疗保障主题发布会。新发布的《全民医疗保障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强调了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及新型就业群体的医保和生育保险覆盖力度。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,当前参保政策愈加精细,很多超大城市已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的户籍限制。上海市近期已开放在册学生和幼儿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,成为又一个实现这一政策的超大城市。同时,医保局致力于建立“一人一档”数据库,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,以便更好地服务未参保人群,并加强宣传动员。预计到2025年,参与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等人员将达到6982.18万人,同比增长5.54%。与此同时,已有337个地区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互助功能。
最近,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专项行动通知,旨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频繁工作和地域变动特点推出一系列政策。在便于转籍方面,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,并根据当地筹资水平确定折算比例。同时,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可能每年短期参加职工医保,可以按月累计缴费年限,确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,对于不足的部分则按照地区规定补足。此外,在缴费便利性方面,黄华波提到,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将实行按月缴纳,并探索季度、半年和年度预缴的灵活模式,合理确定缴费基数,确保基金收支的平衡。